蒋介石退居幕后 李宗仁“主政” 在中国共产党对蒋介石和谈阴谋进行无情揭露的同时,人民解放战争迅猛发展,取得了决定性的胜利。继辽沈战役胜利结束后,1月10日,淮海战役结束,15日,解放天津,31日,平津战役宣布结束。仅三大战役就歼灭国民党军队150多万人。国民党内部的矛盾,特别是蒋介石同桂系之间的矛盾也急速发起来。为了收拾残局,蒋介石决定让李宗仁出面与共产党讲和。 1月4日,蒋介石破例地来到李宗仁的住宅对李宗仁说:“这样下去不是事!我看我退休,由你顶起这局面,和共产党讲和”,“你出来之后,共产党至少不会逼得我们这么紧!”但李宗仁拒不答应。不久,蒋介石在黄埔路官邸又对李宗仁说:“我以前劝你不要竞选副总统,你一定要竟选,现在我不干了,按宪法序,便是你继任,你既是副总统,你不干也得干!”李宗仁表示:“按宪法,我是无法推辞”,但“我出来讲和,共产党一定要我元条件投降!”蒋介石回答说:“你谈谈看,我做你的后盾”。这样,李宗仁就当了代总统。 1月19日,蒋介石在黄埔路官邪召集国民政府各部门要员孙科、张群、吴铁城、陈立夫、吴忠信、张治中、邵力子等开会。他说:“毛泽东对时局声明大家想必都看见了。现在有两个方案请大家研究,一个是请李德邻出来谈判,谈妥了,我再下野;另一个是我现在就下野,一切由李德邻来主持。”他又说:“我决定采取第二条办法。” 1月21日下午,蒋介石主持召开了中国国民中央执行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紧急会议。在对形势作了详细分析以后,他不得不说,国民党政府在军事、政治、财政、外交皆濒于绝境,在目前情况下,我个人非引退不可,让德邻兄依法执行总统职权,与中共进行和谈,我于五年之内绝不干预政治但愿从旁协助。会后,蒋介石飞离南京,抵达杭州。同一天,发表了“引退公告”,宣布由副总统李宗仁代理总统。 1月22日,蒋介石回到他的老家浙江奉化溪口。 蒋介石虽然宣布“引退”,但仍在幕后指挥。 蒋介石在“引退”前一个月,便对他退居幕后指挥作了周密的部署,特别在人事上作了部署。当时,国民党军队的参谋总长顾祝同是他的亲信,空军总司令周至柔是他的同乡,蒋介石要他们继续把持这两个重要职务。他在“引退”前三天,曾任命他的亲信汤恩伯担任京沪杭警备总司令,朱绍良为福州绥靖公署主任,陈诚为台湾省主席和台湾警备司令,蒋经国为台湾国民党省党部主任委员,方天为江西省主席,余汉谋为广州绥靖公署主任,薛岳为广东省主席(后又改为宋子文)。蒋介石在“引退”前,还命令吴国帧加快疏散上海物资,必要时加以破坏。蒋介石并授权他的特务机关“中统”(中央调查统计局),对不受蒋介石领导者予以“制裁”。为实行这个恐怖计划,还秘密成立了14个“特派队”,由特务头子刘芳雄负责。1月19日,这个“特派队”就在上海实行大逮捕。特务机关决定,将重要的“政治犯”迁往华南,在情况紧急时予以枪杀。 1月24日,国民党中央发出的《特别紧急宣传通报》中特别强调:“总裁虽暂不行使总统职权,但仍以总裁地位领导本党”。 在溪口,蒋介石频繁接待各地高级将领,听取各方汇报,指挥一切,并没有象他承诺的那样“五年之内绝不干预政治。” 李宗仁是桂系领袖,与蒋介石的矛盾很深。他一上台,迫在眉捷的问题便是与共产党和谈。 1月22日,毛泽东修改新华社《评南京政府伪代总统李宗仁任命内阁阁员》新闻稿,其中写道:“李宗仁及其何应钛内阁,今后究竟是确实地接受并执行中国共产党的八项和平条件,实现人民所需要的和平,并借此使他们自己获得悔过自新将功折罪的机会呢?还是假借所谓‘合理的,公平的,全面的和平的名义,求得保存反革命势力,并掩护其继续战争呢?证明这一点的时机已日益迫近,只待举行和平谈判就可以见分晓”。 同一天,李宗仁发表文告,宣称:“中共方面所提八项条件,政府愿即开始商谈”,决定派邵力子、张治中、黄绍竑、彭昭贤、钟天心五人为和平谈判代表。 23日,白崇禧派黄启汉、刘仲华飞往北平,表示“愿以最大努力促和平之实现。”黄启汉回到南京汇报之后,李宗仁十分高兴,说:“总算很快就搭上了关系。” 2月13日,由颜惠庆、邵力子、章士刽、江庸四位七旬老人组成的“上海和平代表团”,在黄启汉陪同下,从上海前往北平。临行前,李宗仁又嘱咐黄启汉:希望能及早派定代表,开始商讨和平方案。 尽管李宗仁答应国共和谈以中共所提八项条件为基础,而事实上,他却是想通过“和谈”,达到“划江而治”、阻遏人民解放军渡江南进的目的。他曾对刘斐说:我想划江而治,共产党总满意了吧!只要东南半壁得以保全,我们就有办法了。“如能确保东南半壁,至少是可以在平分秋色的基础上来组织民主联合政府的。” 在由颜惠庆、邵力子、章士钊、江庸组成的“上海和平代表团”自上海经青岛飞抵北平的同一天,即2月14日,中共中央在西柏坡致电北平的叶剑英等,提出了谈话的方针。电文指出: “邵力子等到平后,招待要周到,谈话要恳切。谈话以叶剑英负主责。林彪、罗荣 桓、董必武、聂荣臻等四人都应和他们见面。”“如他们愿意和北平民主人士谈话,你们应允许和介绍。”“傅作义、邓宝珊和他们见面,应允许。如他们想单独谈,不愿我们的人参加,我们亦可不参加。”“如他们要求到石家庄和中央的人见面商谈,你们应允许转达中央请示。”“谈话时应强调八条,特别是第一条。” “上海和平代表团”到北平后,受到了热情的欢迎和接待。 2月20日,毛泽东为中共中央起草致叶剑英并告林彪、罗荣桓、彭真电: “请告颜、邵、章、江,毛主席欢迎他们来谈,时间二十二日或二十三日。” 同日,毛泽东又为中央起草致叶剑英电: “欢迎傅作义、邓宝珊和颜、邵、章、江一道来此一谈,请问傅、邓是否同意,如愿来时,亦如颜、邵等一样,不要带任何随从,并要对谈话地点保守秘密。” 根据这一安排,傅作义、邓宝珊、颜惠庆、邵力子、章士刽、江庸于2月22 日飞抵石家庄,并随即乘车前往中共中央驻地平山县西柏坡。 24日,在毛泽东同颜惠庆、章士钊、邵力子、江庸举行的非正式会谈中,双方达成八点秘密协定: (一)谈判以中共与南京政府各派同数代表为之,地点在石家庄或北平。 (二)谈判方式取绝对秘密及速议速决。 (三)谈判以中共1月14日声明及所提八条为基础,一经成立协议立即开始执行。 其中有些部分须待联合政府办理者,在联合政府成立后执行之。 (四)谈判协议发表后,南京政府团结力量与中共共同克服可能发生之困难。 (五)迅速召集新政协成立民主联合政府。 (六)南京政府参加新政协及参加联合政府之人选,由中共(包括民主人士)与南京政府商定之。 (七)南方工商业按照原来环境,依据中共城市政策,充分保障实施。 (八)有步骤地解决土地问题,一般先进行减租减息,后行分配土地。 上述秘密协定达成后,颜惠庆、邵力子、章士钊、江庸及傅作义、邓宝珊离开了西柏坡返回北平。 李宗仁从新华社广播中听到中共愿意同他进行和谈的消息后,立刻从广州回到南京,召开会议商讨对策,决定了他们“对共和谈三项原则”: (一)和谈双方必须建筑在平等的基础上。共方不能以战胜者自居而迫我接受屈辱条件; (二)有鉴于铁幕内各国之惨痛遭遇,政府断不应接受由中共作为执政党之联合政府。政府为此应向共方提议划江而治; (三)中共所提八条要求,政府决不能全面接受,只能在两个政府共存的原则下,以其为谈判基础。 中共中央于3月26日就关于举行和平谈判事宜通知南京政府: (一)谈判开始时间4月1日。(二)谈判地点:北平。(三)派周恩来、林伯渠、林彪、叶剑英、李维汉为代表,周恩来为首席代表,与南京方面的代表团举行谈判,以1月14日毛泽东主席对时局的声明及其所提,‘项条件为双方谈判的基础。 此时,南京政府也公布了其和谈代表团的成员:张治中(首席代表)、邵力子、黄绍竑、章士铡、李蒸、刘斐。 南京政府除公布了“和谈三原则”以外,又预拟与中共商谈之腹案:(一)双方既确认以和平商谈解决国是为全国人民之要求,则双方所应商谈者,端在国家元气之如何保存,人民痛苦之如何解除,国家政策之如何拟订,及政治制度之如何建立,以谋长治久安)是以关于战争责任问题,不应再提。(二)同意重订新宪法,此新宪法之起草,我方应有相当比例之人数参加。(三)关于法统问题,与前项有连带关系,可合并商讨。(四)双方军队应分期分年各就驻在区域自行整编,并应树立健全的军事制度,佯达成军队国家化之目的,至分期整编时双方应保留之军队数字,另作商讨。(五)“没收官僚资本”一节,原则同意,但须另行商订施行条例办理。(六)“改革土地制度”一节,原则同意,但须另行商订施行条例办理。(七)关于“废除卖国条约”一事,将来由政府根据国家独立自主之精神、平等互惠之原则,就过去对外签订条约加以审查,如有损害国家领土主权者,应予修改或废止。(八)同意召开政治协商会议,并由该会产生联合政府,惟在该会议与联合政府中,我方与共方应以同等名额参加,其属于第三方面人士之名额,亦于双方区域中各占其半。(九)代表团抵平后,即向中共提出双方于正式商谈开始之前,就地停战,并参酌国防部所拟停战意见(附后)进行商谈。 以上九项,仅系商谈之预定腹案,并不书面提出。叉其内容亦仅为我方可能让步之原则性的限度,商谈时仍应逐条力争,不得已时方渐次让步,如共方要求超过以上各项限度,应由代表团随时电报中央请示核夺。 同时国民党政府国防部还对国共停战协定拟订了最低限度之要求: (一)青岛及长江流域连接鄂西、陕西、绥远地区双方第一线部队,应即停止一切战斗行动,各守原防,停止前进,并不得向空隙发展。 (二)共军立即解除对新乡、安阳、太原、大同、榆林之包围封锁,准许国军采购粮食及生活必需品。 (三)国军海空军立即停止海上与空中之攻击行动,但空军之侦察及空中输送补给,海军之江海巡逻及对各海港之输送补给,不受限制。又国军为防卫长江及海上之袭击,如发现共军集结渡江材料及运兵船队时,得采取自卫行动。 (四)双方立即停止一切敌意宣传。 (五)双方对于间谍之防范及维持后方秩序之一切行动,不受限制。 (六)为兔除误会与冲突,除另有协议者外,双方第一线交通通信之恢复, 应俟另行协议,在停战期问暂不开放。 (七)关于双方俘虏之交换,另行协议。 南京政府和谈代表团赴北平之前,3月29日,张治中到溪口,向蒋介石报告了有关情况,并把上述“腹案”交给蒋介石看,蒋介石没有表示异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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