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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中国成立第二年--1950年5月1日,国家颁行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》。确实,成家立业、生儿育女,这是人生中的重要事情,特别是对农村姑娘来说,更是选择幸福、决定命运的终身大事。在临西县农村,多年来流传着这样的顺口溜儿:“嫁汉,嫁汉,穿衣吃饭。”“男人怕找错了行,女人怕配错了郎。”在这里,许多女孩子到了十四五岁,就开始有人给说婆家,十七八岁便结婚。至于年龄更小就成亲,早婚、私婚等违法婚姻现象,也屡见不鲜。
在这样的社会氛围中,高小毕业回乡务农的玉兰,又比一般的农村姑娘,具有更高“优势”:模样俊,身板好,文化高,思想进步,工作积极,先后当选和荣获合作社社长、副乡长、省劳模、全国妇女“三八”红旗手等职务与称号。用农村的话来说,真是“打着灯笼找不到”、“百里挑一”的“好主儿”。于是,她很快成了媒人的目标,小伙子的偶像,提亲的、说媒的、“毛遂自荐”的,简直踏破了门槛。
然而,立志改变家乡面貌的玉兰是怎么想的呢?在中国青年出版社在1966年6月出版的《英勇坚持社会主义道路的吕玉兰》一书中,她这样坦诚表露自己把革命当作终身大事的思想:“在旧社会里,女人也只能把个人婚姻当作终身大事。我高小毕业后,回乡参加农业生产,读了毛主席的书,受了党的教育,慢慢懂得了:个人的婚姻是小事,争取妇女平等,就先要把自己锻炼成为一个政治上、思想上、工作上、生产上积极向上有觉悟的人,为阶级解放,为彻底消灭剥削、消灭阶级奋斗到底!因此,我决心晚婚。一个人二三十岁的时候,正是黄金时代,在这时候,集中精力把毛主席著作好好学一学,为党多做些工作,为贫下中农多做些工作,把青春献给革命,比过早地缠在家庭、孩子身上,意义要大得多。1956年植树造林时候的几个女伙伴早结婚了,早成家了,如今拉着大的,携着小的。她们一见我就说:‘玉兰,像你这几年把力量都用在工作上,该多好啊!’看到她们今天的情况,想到党和人民对自己的期望,我下定决心,坚决晚婚,改变早婚旧习惯,为阶级姐妹闯出一条路子来。”
东留善固的老人们告诉我,在玉兰的婚姻问题上,还曾出现过风波,村上个别反对玉兰的人,企图利用给介绍对象的办法,把她挤出村。
有段时间,这些人忽然装出一副关心的样子,托人转弯,给玉兰介绍了好多个对象,但她一概拒绝,坚持晚婚。他们还不死心,又劝她说:“玉兰哪,你别这么傻了,这18岁了,终身大事也该考虑啦!”
玉兰问:“什么终身大事?”
他们说:“你的终身大事--结婚呀!”
玉兰给了斩钉截铁的一句话:“俺的终身大事是干革命!”她接着又说:“俺才19岁,正是好时候,俺要好好学习毛主席著作,好好干革命!”
有些好心人也说:“玉兰这孩子,多任性!要革命,到哪里不是革命啊?去外村不是一样干工作,非在这个村里受点子窝囊气!”
玉兰仍是斩钉截铁地说:“咱这村困难多,风浪大,更需要我,也能锻炼人。”
他们还往玉兰母亲身上使劲:“你当娘的真不明白,女儿的大事你也不操心,早该给玉兰操办操办婚事啦!”
母亲被攻得没法了,就问玉兰:“妮儿,老大不小了,婚事该咋办啊?”
玉兰说:“这都是他们耍的花招,俺要坚决晚婚,干革命!”
他们又找玉兰母亲问:“你动员玉兰的事,怎么样啦!”
母亲说:“俺玉兰要晚婚。她说啦,坚决要革命。”
那几个人耍的一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