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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叫孙鸿恩,是1939年入党的老干部,从1956年开始先后担任东留善固村所在的临清县下堡寺区党委书记、下堡寺公社党委书记等职。1973年,他从山东莘县调回临西工作,同玉兰又共事多年,是比较了解玉兰的。当我请他谈谈玉兰在政治思想方面的特点时,他说:“玉兰很爱护社员的,十分关心和照顾群众利益和群众生活的。当有的人干那种损公肥私的事,侵犯国家利益时,她又旗帜鲜明地加以反对。她常讲,我们今天能过上幸福生活,是因为有我们的社会主义国家,个人的事是和国家连在一起的。她总是坚持有国才有家,爱家更爱国,是一个时刻想着国家利益的好支书!”
1963年,河北、山东等省遭受大水灾害,政府对粮棉的统购统销抓得很紧。是把粮棉主动交给国家,还是搞瞒产私分多给自已留点?成为当时检验农村干部是否维护国家利益的重要标志之一。在这个严峻的考验面前,后留善固大队有个别干部为了自身的利益,趁玉兰不在家的时候,搞瞒产私分。玉兰从外地回来后,了解到这个情况,立即同这种错误行为进行了坚决斗争。
那年,村北有一部分土地没有被淹,收了6万斤籽棉。玉兰在济南开会期间,“老黑”一伙就在家搞瞒产私分。玉兰开会回家,一些老党员、老贫农向她反映这件事。她说:“瞒产私分,必定有沾光的,一定要查清楚。”
玉兰觉得这件事很重要,就及时向公社作了汇报。公社党委专门派了一名管部长,到村里来帮助调查这事。据反映,有个生产队收了6000斤籽棉,可队干部说只收了2000斤。那天,管部长看见有个生产队会计的小日记本,在墙缝里放着,上边记着各户分花的数字,就装起来了。他先找到这个会计,会计不说实话;问队长,队长也不说。最后,管部长掏出了那个小日记本,会计、队长才承认了。当年的六队会计吕天斌向我谈到,他当时也参与了这次私分棉花的错误行动。他说:“俺那会儿,就是想多捞点钱。别的干部说,分点棉花吧,俺就同意了。俺们几个还合伙买了轧花机,偷着给私分棉花的人轧私花。玉兰从外面开会回来,费了很大的劲才搞清楚。棉花是国家统购物资,那年棉花收得少,国家的棉花很紧张,咱们应该想着国家,不应当只想着自个儿。玉兰纠正瞒产私分这件事做得对。”
我从玉兰1963年10月的笔记本上,看到她当年的3段记录,可见她对这件事很重视。
玉兰在那年10月25日这样写道:“我回来一天多时间。这半月多,情况不大明白,特别是棉花,据我摸的情况看,(1)有卖的。(2)有私分的。(3)有黑仓库。(4)故意拔棉带些桃。确定今晚召开支部会进行研究,我要采取有效的措施。”
她在10月26日接着写道:“我们大队4名干部研究了棉花任务,但都没有反映我村的情况,我很想问一下,追问我了解的情况,又想,我还没有抓住可靠的证据,所以摸一下,先找一下线索,看一下村里的动静。在晚8点钟时间,发现河北省郭庄来人并拿一条扁担,我们分析,这人是搞棉花的,即派人监视,结果在半夜两点拿住,扣住1000斤棉花,人已跑走。”
在10月28日的日记中,她又写道:“早晨,有买棉花的人找到我,主要是叫我把棉花卖给他,我的答复很简单,一是追查棉花私商,看他买的棉花多少;二是把卖棉花者追出来;三是追轧花车轧了多少棉花,都是谁的。下午四点,开始我们的工作。”
这时,“老黑”一伙就在村里散布流言蜚语:“外边卖八毛一斤,公家才两毛,咱们今年少收多少钱,傻妮子不叫咱们活了。”“咱村有咱村富,管那么多干啥!今年发大水,上级又不要,玉兰这个傻妮子非交不可,这是成心不要咱们后留善固啦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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