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生活的重重困难、放弃了离开的机会而坚持了下来,这一坚持就是半个多世纪。2009年,樊锦诗被评为“100位新中国成立以来感动中国人物”和“时代领跑者——新中国成立以来最具影响的劳动模范”;2018年,樊锦诗获得中共中央、国务院授予的“改革先锋”称号;2019年,樊锦诗获得“文物保护杰出贡献者”国家荣誉称号,习近平总书记亲自为她颁奖;2020年,樊锦诗被评为“感动中国2019年度人物”;2021年7月1日,樊锦诗又获得“文物保护杰出贡献者”国家荣誉称号;2023年,编号381323小行星被命名为“樊锦诗星”。这是对樊锦诗在敦煌60余年执着坚守、久久为功的充分肯定。
樊锦诗在研究敦煌、保护敦煌、宣传敦煌等方面都作出了巨大的贡献,可谓“一辈子就干了这一件事情”,用一生诠释了“择一事、终一生”。在60余年的“敦煌生涯”中,樊锦诗和敦煌莫高窟实现了“双向奔赴”和“互相成就”,正如樊锦诗自己所言,“我是敦煌这棵大树上的枝条,我离不开敦煌,敦煌也需要我”,“是敦煌塑造了我、成就了我,没有敦煌也没有我的今天”。她使敦煌莫高窟成为自己人生中一个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,也在艰辛的人生实践中使自己成为“敦煌女儿”。
“坚守大漠、甘于奉献、勇于担当、开拓进取”——经过在敦煌莫高窟数十年的坚守,樊锦诗总结出了这16字的“莫高精神”。这是樊锦诗在“择一事、终一生”的人生实践中的深情总结,也是对无数“敦煌人”为敦煌莫高窟所作出的巨大贡献的回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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